安徽省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赵明伟一审获刑14年

中新网合肥3月9日电 安徽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公众号9日发布消息 , 3月8日下午 ,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蚌埠市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赵明伟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 对被告人赵明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赵明伟在宣判后当庭表示 , 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 , 接受法院的判决 , 不上诉 。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 , 被告人赵明伟利用担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 , 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 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他人价值4791.9万元的财物、美元2.2万元及单独索取他人价值39.697万元房产一套 , 其中 , 与他人共同收受财物价值38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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