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北京人最喜闻乐见的是哪种娱乐方式呢?(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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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剧院座位一般分为两边 , 男女分开 , 但这界线也随着警察机关的无力控管日渐被打破 。 剧院的开业需要有治安机关的营业执照 , 每月约要付出60元的税金和30元的治安服务费 。 警察机关还负责审查所有的剧目 , 任何的新剧或歌曲都必须提交警察机关审批 , 剧目的安排也要在演出前做汇报 。

地方戏的主题通常是浪漫的爱情、历险和神奇人物故事 , 也有英雄和美人的历史传说 , 地方政府很少会干预这些演出 。 通过地方戏 , 这些编剧者将儒家的忠孝与贞节观念灌输给下层民众 , 这对下层民众的知识有相当深远的影响 。 成都的木偶戏就常演出这种具有传统中国道德观念的剧目 , 木偶戏通常在庙会、街头、邻里庆典活动或行会吉日时表演 。 木偶戏的演员被称为“担担班” , 他们最常演的是老虎与寡妇的故事 , 主要内容是:一只老虎咬死了寡妇独子 , 老虎被捕后 , 县官判老虎须照顾老妇余生以示惩罚 , 这只老虎相当忠心地照顾老妇直到她过世 , 还为她守墓 。 中国底层的社会民众就是通过这种戏曲 , 在娱乐生活中接受儒家孝道的观念 。

由于地方戏是清末最受欢迎的大众文化 , 戏曲的内容是否可以改善精神生活 , 成为清末士绅关怀的重点 。 他们明白戏曲会是改良社会风俗最好的方式之一 , 可以培养公众的质量 。 社会精英及政府都担心戏曲会给人的思想带来负面的影响 , 戏曲改革显得相当重要 。 1903年所制定的《检查戏本肃清戏场规则》 , 则要求各戏班在演出前 , 必须将戏本呈送警察局检验 。 民国时期 , 北京政府也曾出台政策 , 要求民间演出组织不得进行有伤风化的演出 。

除了制度管制之外 , 清末民初的知识分子也纷纷在报章杂志发表改良戏曲的言论 , 其中又以陈独秀的论戏曲最为著名 。 陈独秀的戏曲改良的主张共有五点:第一是“要多多的新有益风化的戏” , 他建议应该把中国古代的英雄人物 , 如岳飞、文天祥等人的事迹排成新戏 。 第二是“采用西法” , 建议在戏中夹些演说 , 以增长民众见识 。 第三则是 , 不唱鬼怪神仙的戏 , 像武松杀嫂 , 原本是一出报仇的好戏 , 但加了神鬼色彩 , 反而变得荒唐可笑 。 第四是不可唱淫戏 , 像拾玉镯及珍珠衫等戏 , 伤风败俗 。 第五是要除去富贵功名的俗套 。 陈独秀认为中国人对于国家的治乱不予理会 , 导致国家衰弱 , 这类戏曲要负很大责任 。 清末民初的这些戏曲改良言论 , 更加反映出戏曲在传统中国大众文化的重要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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