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与《汉之云》出品方再发声:已达成和解 无其他争议( 二 )

3月7日 , 《证券日报》采访人员从天眼查平台了解到 , 由杨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杨洋影视文化工作室 , 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 而杨洋本人则于2019年3月4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

彼时 , 悦凯娱乐委托上海贝通律师事务所发表公开声明称 , 杨洋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所谓“判决败诉”为不实消息 。 并表示“已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案件的再审 , 并就相关事实申请执行异议” 。

而随着3月8日双方再次发声表示和解 , 3月10日下午 , 《证券日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悦凯娱乐此前发布的上述内容已被删除 。

目前来看 , 悦凯娱乐方面表态称 , “经双方友好沟通与协商 , 已达成执行和解 , 就此事双方无其他争议与未了事宜 。 尽管过程多有波折 , 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 , 使得事情得以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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