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院长: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符合法律规定( 三 )

首先 , 我们并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进行公开曝光 , 我们只是选择其中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 , 予以公开曝光 , 以敦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 在社会上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

第二 , 对于公开的内容来讲 , 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 。 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 , 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公开 。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 就不会公开 。

第三 , 即使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人民法院在公开的时候 , 也采取一些技术性处理 , 例如对他的身份证信息上有关出生年月数字给予隐去 , 这样做的目的也就是尽可能地保护隐私 。

实践证明 , 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他们的相关信息 , 对于推进我们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非常好的推进作用 。 比如说在江西 , 2015年12月4日 , 江西高院和江西日报社 , 以及江西18家金融媒体共同打造了“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 这个曝光台具有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在线举报、自我监督等多项功能 。 一旦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 , 往往就处处受限 。 然而 , 只要失信被执行人一旦履行了法定义务 , 这个平台立即对他的失信名单信息给予屏蔽 , 相关的联合惩戒措施也同时解除 。 这个平台同时也是我们法院系统自我监督的一个平台 , 当事人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到自己关注案件的办理进展 , 还可以在线举报、反映执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法院都及时予以处理 。 三年来 , 这个“法媒银”平台在推进“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方面 , 在帮助我们攻坚执行难方面 , 都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 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 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银监会三个部门联合发文 , 向全国予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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