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将投入6.8亿元资金专门做这件事!怎么花( 七 )

25.对引进的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团队) , 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奖补和200万元安家费 , 并根据贡献情况最高给予不超过1亿元综合资助 。

26.对引进的国家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 , 给予200万元—1000万元科研经费奖补和100万元安家费;对引进的省“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 , 按省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对本地新培养的国家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和长江学者、省“百人计划”、“巨人计划”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 , 除安家费外享受与引进人员同等待遇 。

27.对国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唐山创业创新的 , 给予500万元—2000万元资金支持 。

28.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 , 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 。 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唐山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唐山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 , 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 , 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

29.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 , 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 , 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奖补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30.对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博士后、博士 , 给予15万元安家费;新全职引进到唐山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每年给予1万元租房补贴 , 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 补贴期3年 。

31.对全职引进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企业 , 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的企业 , 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的企业 , 给予5万元奖励;对为我市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 , 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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