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大力推进PPP规范项目 限期整改不规范项目( 三 )

《实施意见》还规定 , 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 。

负责人表示 , 这是为了防止部分地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量安排PPP项目支出 , “放大分母” , 规避一般公共预算10%的硬性约束 。 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 , 且各年度收支规模波动较大、不确定性强 , 从中安排PPP项目中长期补贴支出 , 会增加财政支出风险 , 难以切实保障PPP项目合同履约 。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主要偿债来源 , 若再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 , 容易造成“一女多嫁” , 不仅加大地方政府偿债压力 , 也不利于PPP项目本身的可持续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