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不当回事,否则后悔终生!这制度和每个人都有关!( 二 )

▍早在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网上建议的答复中 , 就提出要“推动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 。

去年10月24日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建议 , 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 完善现行破产法 。

7天后 ,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撰文指出 , 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

今年1月22日在上海举行的世界执行大会 , 最高人民法院又被报道正在推动出台强制执行法 , 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 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

2月27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 上面又提到了“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

再算上刘贵祥在昨天采访人员会上的表态 , 已经是数度表态了 。

这么密集的表态 , 之前从未有过 。 不少媒体和业界人士分析认为 , 这可能意味着个人破产制度不远了 。

个人破产 , 没法逃债的!

说到个人破产 ,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破了产 , 原来欠的债就不用还了 。

真是这样吗?

根本不是这样 。

那么个人破产后 , 将会怎么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