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湘来帮忙:澳海望洲府车位捆绑销售 开发商用多套标准“私聊”( 五 )

与此同时 , 樊律师补充道:“根据2017年9月2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企业应按项目监制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 不得收取监制价格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 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 , 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 该开发商在政策出台后仍然收取地下室改造费 , 此行为已经违规 , 业主可向住建执法部门举报 。 ”

在此 , 樊律师提醒各位购房者:法律规定业主只能按照房屋的规划用途对其进行使用 , 而且《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开发商对地下室的通风、防潮、排水等采取措施 , 如果地下室面积没有产权证 , 通常是不在项目规划内的 , 不存在于规划图纸上 , 这部分地下空间一般未经验收 , 很难达到相关建筑的标准要求 。 购房者在购买带地下室的房子、车位时 , 首先要看是否有产权 , 其次要看规划用途是什么 , 否则 , 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或隐患 。 (文/聂书鹏来源:腾讯智慧房产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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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湘来帮忙:澳海望洲府车位捆绑销售 开发商用多套标准“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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