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消费者请留存证据( 三 )

“预付费服务合同消费纠纷频发与当下预付式消费监管不严、风险防范机制不足、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强等因素有关 。 ”田璐说 , 经营者常在预付卡上注明或者合同中载明“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 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 该情形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 应属无效 。

对此 , 法院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 , 重点关注服务能力 , 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 , 对经营者资质仔细审查 , 要求其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相关授权手续等;注意及时与经营者订立书面合同 ,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认真审查合同条款 , 对模糊用语要求经营者解释说明;同时 , 还需注意留存证据 , 如缴费凭证、课程表、影像资料等 , 合法理性维权 。 (经济日报 采访人员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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