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思想家荀子简介:一个崇尚法治的儒家学者( 四 )

“法律和道德一样重要”

在春秋战国的战乱年代 , 学者们的观点大多“非黑即白”:有的觉得道德至上 , 道德能让统治更稳定和谐 , 比如儒家;有的认为法律是万能的 , 一切问题用法律都能得到圆满地解决 , 比如法家 。

作为独树一帜的传奇人物 , 荀子 , 一个儒家的“宗师级高手” , 他思想最大的亮点就在于 , 他在强调德治的同时 , 并没有处于学派观点的偏见 , 清晰地认识到法律可以弥补许多道德“管不到”的灰色地段 , 德治与法治应该放在同等的地位 , 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 , 这就是他“隆礼重法”的著名思想 。

“隆礼”“重法” , 是荀子对儒家思想进行改造而提出的新思想 , 这是基于人性恶的理论 。 他认为 , 人生来就有欲 , “目好色 , 耳好声 , 口好味 , 心好利” , 有欲必有争 , 因此人性是恶的 。 “明礼义以化之 , 起法正以治之 , 重刑罚以禁之” , 要发挥“礼义”的教化作用 , 借以改造生来不良的人性 , 同时还要并用刑罚制服性情顽劣之人 。 他在性恶论的基础上 , 把儒、法两家对立的政治主张结合起来 。

在国家治理上 , 荀子非常看重“礼” 。 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 。 在治礼的过程中 , 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 , 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 , 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 。

在荀子看来 , 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 , 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 , 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 。 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 , 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 。 由此 , 礼转为法 。 因此 , 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 , 而以礼法并称 。 在荀子那里 , 礼是介于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 。 在义礼并称时 , 礼多是指道德 。

在礼和法并称时 , 礼多指制度 。 荀子说礼是法之大分时 , 既是指礼为立法的原则 , 又是指礼作为原则的道德立场 。 法的制定和形式不纯属利益分配的问题 , 还有一个道义问题;法的一律化打破了贵族和平民的界限 , 使一切人平等 。 但是礼的持守却仍然使得有学养的人们不至于沉落 。 荀子可以说是顾及到现实的利欲追求和必要性而又坚持道德理想 , 力求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的思想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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