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机构改革中,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暂不改( 四 )

中央编办三局的解读文章标题为《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刊登在《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2019年第2期 。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由中央编办主管、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主办 。

此前 , 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11月7日印发《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2月7日起执行) 。

该文件在“关于预算保障和财务管理”一项明确:“除行政执法机构外 , 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 ”这与各地公开的机构方案的规定是一致的 , 即改革后除了行政执法机构外 , 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由此可见 , 虽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总体由地方负主体责任” , 但是 , 在执法队伍的有序整合方面必须静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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