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出“18条”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二 )

科研项目申报期间 , 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项目实施期间 , 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 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

同时 , 《通知》重在营造有利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积极创新的浓厚氛围 , 建立宽容失败的科研机制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对于全时全职承担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 宁夏将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 。 科研人员承担横向委托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 经自治区科技部门认定后 , 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中与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同等对待 。

《通知》强化了高校、科研院所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要求的主体责任 , 允许其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 , 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 但不受总量限制 , 不纳入总量基数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