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辣条还得靠“国标”( 二 )

今年央视“3·15”晚会对辣条“开炮” , 辣条市场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

作为一名基层市场监管老兵 , 笔者双手赞成严管辣条市场 , 但监管应于法有据 , 规范操作 , 应以“国标”为准 , 不能跟着感觉走 。

查封被曝光的辣条企业及产品 , 发布“辣条禁令” , 让人解气 , 但依据相关法律 , 辣条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或产品包装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 法律责任中并没有针对产品的查封、没收、下架、召回或禁止销售等项 。 以高盐、高油、高添加为由发布禁令 , 值得商榷 。

辣条安全不安全 , 关键看标准 , 如果辣条符合食安标准 , 就有在市场上生存发展的权利 , 反之 , 则没有 。 目前来说 , 辣条尚没有统一国标 , 只有河南、湖南等地制定了一些地方标准 。 而这些标准已出台多年 , 很难说是否符合当前渐趋严格的食品安全要求 , 且标准之间存在“打架”的情况 , 有的将辣条视为“调味面制品” , 有的视为“挤压糕点” , 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数量也不同 。 有学者认为这些标准的高盐、高油、高糖问题都没有解决 , 铝限量标准也太高 。 标准不一 , 检测依据和监管尺度自然也不同 , 这给企业生产、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都带来了不少争议和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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