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人才“流”向基层,湖南有“办法”( 四 )

  《办法》明确提出 , 服务团实行“团长负责制” , 包括组织团员进行规划布局、协同攻关、示范培训、团队服务等责任 。 在团长的带领下 , 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要着力於成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政策谘询提供智力支援的“智囊团” , 成为县域特色和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团” , 成为培养本土科技管理和实用型技术人才的“培训团” , 成为开展创新创业、专业谘询、企业孵化的“指导团” 。

  在服务团工作的考核方面 , 《办法》突出了引才的“柔性” 。 比如 , 为解决人才发展後顾之忧 , 明确了服务团团长和成员服务期间 , 原政治待遇、职务、工资福利不变 , 工作业绩纳入派出单位考核体系 。 同时 , 他们的职称评定、岗位晋陞、评优评奖与派驻地区的工作绩效挂鈎 。 年度考核评优中 , 也不占派出单位指标 , 不受相关比例限制 。 又比如 , 人才考核评价方面 , 积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 , 强调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鈎的动态管理机制 , 着重考察其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 , 坚持“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原则 。 此外 , 为了给冲在一线的人才做好“後援团” , 派出单位还将定期到基层督导 , 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 帮助发挥人才、科技、项目等资源优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