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遏制“维权变唯利”是一道法治考题( 二 )

某知名职业打假人名下有4个打假公司 。 他曾表示 , 打假和正义无关 , 并给公司定了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 。 用这样的心态去干一件正义的事 , 其中的分裂是职业打假群体的真实写照 。

职业打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 既不能对其无原则放纵 , 让其在灰黑地带越走越远 , 甚至成为扰乱市场秩序和戕害社会法治的诱因 , 又不能一棍子打死 , 否定职业打假人的正当权利及其发挥的积极作用 。 扬长避短和分类处理 , 是对待职业打假人的基本原则 。 遏制职业打假人将维权变成牟利 , 也是一道法治考题 。

2017年5月19日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的答复意见指出 , 一些职业打假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 , 无视司法权威 , 浪费司法资源 , 我们不支持这种以恶惩恶 , 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 。 ”相关部门的意见和态度已经很明确 , 不支持、不纵容 , 在法律的框架下 , 发挥其正面性 , 遏制其负面性 , 敲诈勒索应该付出代价 , 打假的正义情怀应该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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