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上户口的非婚妈妈:与孩子生父关系存尴尬( 五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直存在争议 。 为落实计生政策 , 多地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孩子落户挂钩——违法违规生育的孩子在申请落户时 , 还须持计生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方可办理 。

高额的社会抚养费让未婚妈妈望而却步 , 不少未婚妈妈选择暂时不给孩子上户 , 等待人口普查或政策变化 。 此外 , 一些地区对孩子生父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 孩子生父联系不上导致社会抚养费无法缴齐 , 也成为非婚生子女上户难的情形之一 。

对此 , 1988年印发的《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地方都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生婴儿落户的法规 , 对非婚生育婴儿的人 , 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和经济处罚 , 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 但这项规定在各地执行情况不一 。

据王太元教授观察 ,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地方行政程序的完善、以及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 , 非婚生子女上户难的现象近年已有所变化 。

2015年10月 ,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 。 2016年1月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始施行 。 在此背景下 , 各省陆续完成了地方计生条例的修订 , 其中包括调整对未婚生育行为的罚款额度和罚款方式 。

国务院于2016年1月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 该《意见》明确指出 , 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 并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 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 , 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

王太元教授表示 , 对于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 , “确认孩子的亲属关系”应该是地方管理部门的工作核心 , 而“生父身份的确认”是目前非婚生子女上户程序中有待完善的地方 。 他指出 , 孩子有知晓生父身份的权利 , 而母亲一方的声明在处理相关民事责任关系、承担相应后果方面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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