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副董事长王宇3400万元内幕交易 遭罚没720万( 九 )

以下为处罚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

当事人:王宇 , 男 , 1969年1月出生 , 住址:西安市雁塔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 我局对王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转让期内交易证券、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当事人王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 也未要求听证 。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

经查明 , 王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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