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职业化的网路直播不该让人“拚命”( 三 )

  自律不足 , 一直被视为直播业乱象迭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 但必须看到 , 自律意识的孕育 , 并不是无条件的 。 如果“游离态”的主播占了绝大多数 , 缺乏必要的职业归属感 , 谈自律和职业操守无疑过於奢侈 。

  当然 , 这并不是说要把所有主播都按照传统企业模式进行体制化的“收编” , 但是否可以借鉴类似浙江横店群众演员公会这种组织化管理 , 对网红的职业规范和行为边界作出一定规范和引导?这既有利於保障主播个人权益 , 也促进自律 , 让行业早日摆脱“鱼龙混杂”“不务正业”的污名 。

  网路直播发展到“下半场” , 从资本、企业主体 , 再到一般从业者 , 都有更大的动力追求行业规范发展 。 目前 , 行业还有太多的灰色地带需要厘清 , 包括市场机制、利益分成模式、职业规范及权益保障、自律建设 , 等等 , 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和探索 。 平台应该有针对性地提升合规发展的水平 , 监管层面也可以有更积极的引导措施 。 无论如何 , 走向职业化的网路直播行业 , 不应该再让人“拚命”博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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