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的检讨:蜀汉“相父”自贬三级是做给谁看?( 二 )

必须说明 , 曹操割发的确是一种刑罚 。 在古人来说 , “人之发肤受之父母” , 是不能随随便便说割就割的 , 刑名当中有一种髡刑 , 就是拔掉头发 。 所以说 , 曹操的这种自罚 , 虽然象征意义更大些 , 但绝对不是“作秀” , 而是实实在在的罚 。 不过 , 这当中有一个区别 , 一个疑惑 。 区别在于 , 这时候的曹操已经不上朝参拜汉献帝了 , 也就是说 , 曹操已经完全掌握了皇帝的权力 , 他就是皇帝 , 汉献帝只不过是一个名字符号;而诸葛亮 , 虽然也强调“宫中府中俱为一体 , 陟罚臧否 , 不宜异同(出师表语)” , 但皇帝皇宫和丞相丞相府还是有区别的 。 这就留下了一个疑惑 , 诸葛亮和当年的曹操一样吗?一旦提出这样的问题 , 肯定会有人说 , 诸葛亮和曹操绝对不是一码事 , 这是大忠和大奸的区别 , 不可同日而语 。

那么 , 诸葛亮为什么还要这样干呢?

实际上 , 诸葛亮这样干就是在显示权威 。 这时候的诸葛亮和汉献帝时候的曹操并没有什么区别 , 都是能够“挟天子”的人 。 只不过 , 曹操已经把汉献帝完全控制 , 汉献帝只有一个皇帝的虚名 , 曹操所做的任何事情他已经不知情 。 而诸葛亮的“总揽内外”的权力是皇帝刘禅“给予”的 , 诸葛亮所干的大事情 , 需要给刘禅(皇帝)报告一下 。 区别仅仅在于 , 曹氏亡了汉家天下 , 诸葛亮辅佐的这个蜀汉君主是被魏国所灭 。

诸葛亮既然已经拥有了绝对的权力 , 他还有必要再显示权威吗?要说有还真有 。 这主要是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李严 , 二是刘禅 。 李严也是刘备临终的托孤重臣之一 。 章武三年(公元223) , 刘备临终托孤 , 李严和诸葛亮都是遗诏辅佐刘禅之人 。 刘备的意愿是让李严“统内外军事” , 但李严始终住在永安 , 南征北伐等军事都不用李严“统领” 。 诸葛亮北伐失利 , 恰恰是军事上出了问题 。 有了问题就要检讨总结 , 所以 , 诸葛亮如其让人家说 , 还不如自己说 。 这就是她要向李严显示的权威 。 再说刘禅 , 刚当皇帝时年龄是十七岁 , 按当时的说法 , 他还是一个未成年人 , 因此 , 诸葛亮以他没有执政经验和能力为由 , 总管了“内外”一切政务 。 但这次事件发生时 , 刘禅已经二十二岁了 , 按道理说 , 即便是不发生过失 , 诸葛亮也早应该把权力还给刘禅了 , 但是他没有这样做 。 不仅如此 , 他上书刘禅 , 不是请求处分 , 而是直接决定“自贬三等 , 以督厥咎” 。 这时候的刘禅 , 就像是一个办事员一样 , 只需要整理一份材料 , 盖个公章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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