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监测数据将用于环境管理( 五 )

三是提出了炉温不符合标准的处罚要求 。 为切实将GB 18485-2014规定焚烧炉炉膛温度应当不低于850℃的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 同时便于执法取证 , 《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正常工况下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的热电偶测量均值不得低于850℃ , 否则认定为垃圾焚烧工艺不正常运行 。

如何保障《管理规定》落地可行?

答:在《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 , 通过多次组织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厂商和行业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和座谈 , 全面掌握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 深入研究了不同工艺类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操作流程和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 ,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保障《管理规定》的科学性、操作性和严肃性 。

一方面 , 实事求是确定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和豁免情形 。 根据焚烧炉和烟气排放连续监控系统(CEMS)实际运行规律 , 《管理规定》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焚烧系统工况和CEMS异常两大类情况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标记 , 作为用于判断是否属于豁免情形依据 。 为提高操作性 , 《管理规定》对GB 18485规定的豁免情形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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