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评“曹园”违建事件:关门抗法现象理当受到严惩( 二 )

虽然软抵抗、软暴力、不配合等“消极抗法”现象的危害性没有暴力、威胁等公然抗法的危害性较大 , 但其危害性也不能忽视 。 尤其是 , 只有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现场 , 方能有效固定证据 , 尽最大限度还原违法行为的真实面目 。 消极对抗虽然不像围攻、殴打、谩骂那样给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紧迫、现实的威胁 , 却可以达到销毁证据、转移涉案物品和人员 , 删除电子数据的后果 。 “关门抗法”持续的时间越长 , 对现场和证据的毁灭就越彻底 , 进而让执法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无功而返 。 毫不夸张地说 , 很短时间的对抗 , 就能让关键证据灭失 , 让违法行为人逃脱制裁 。

可以说 , 如果对此类现象放任不管 , 将难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打击效果 , 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 试想 , 要是老老实实地配合执法检查 , 违法证据将会被全部收集 , 可能面临更重的处罚 。 而选择关门抗法的话 , 却可能销毁证据 , 减轻甚至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 。 这相当于关门抗法可获取更大的利益 , 那么 , 如果不对此类现象严肃对待 , 严厉追责 , 就会“鼓励”更多的违法人员选择消极对抗 , 进一步恶化执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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