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企业家自称资产上亿,却因盗窃罪被判刑10个月( 六 )

刘文忠还辩称即使自己实施了盗窃 , 因为无法认定1.5万元是否存在 , 手机的真实状况以及是否存在 , 按照价格中心的鉴定 , 总金额就是2837元 , 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 社会危害不大 , 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18年2月18日14时30分许 , 胡女士将随身携带的黑色手提包放置在其停在深圳某农庄停车场的宝马车后尾厢内 。 当天15时07分许 , 该宝马车尾箱门向上打开 。

当天15时28分许 , 刘文忠发现胡女士的宝马车后尾厢未关上 , 从自己停在附近的宝马车尾箱拿出一个塑料桶向被害人停车方向走去 , 绕过胡女士车尾箱后弯腰观察车内是否有人 , 再回到车尾箱近处转身四处张望 , 伺机转身弯腰伸手从车尾箱拿走胡女士手提包放进塑料桶后走进附近的芦苇丛中 , 盗取提包内的现金约1.5万元和一部iPhone6S plus手机 , 并将其他物品则丢弃在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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