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没人管”要追问到底

对房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没人管”要追问到底

采访人员近日在山东济南等地调查发现 , 房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的现象普遍存在 。 一套照片成为多套房源共用的“实景”、相同房源价格相差数十万元、10个房源半数是假的……为何要这么做 , 中介说“先用‘条件好’‘价格低’的假房源把客户吸引过来 , 获得客户的电话和微信后 , 可以精准推销位置、价格相近的房源 。 ”为了推销房源 , 有的中介还伪造房屋交易价格 , 诱导客户尽快成交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这些现象 , 在很多城市、在许多房产信息平台上存在(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

媒体曝光的以上行为 , 法律早已不是空白 。 2010年 , 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规定 ,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遵守职业规范 , 恪守职业道德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 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 , 谋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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