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国投案”最终以全部债权足额清偿结案

中新网广州3月22日电 (索有为 潘玲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3月22日依法裁定:准许“广国投案”清算组第六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指定清算组负责执行事宜 , 至此 , 中国首宗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最终以全部债权足额清偿结案 。

1999年1月16日 , 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国投”)依法宣告破产 。 2003年2月28日 , 该案依法终结破产程序 。 为确保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权益 , 清算组继续保留 , 并负责破产财产处置和对外债权追收 。

至2010年1月25日 , 广东高院先后五次裁定准许执行破产财产分配 , 确认破产债权共计347笔 , 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201.1亿元 , 分配财产合计37.2亿元 , 破产财产分配累计清偿比例达到了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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