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庆恩被逮捕,涉嫌受贿( 三 )

唐山交运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贵林受贿案开庭审理

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唐山交运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贵林(正处级)受贿罪一案 , 于2019年3月4日在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检察机关指控 , 2007年至2018年间 , 被告人王贵林在担任唐山市一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纪委书记、唐山市交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接受多家单位和多名下属请托 , 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庭审中 , 公诉人出示了全案证据 , 王贵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 在庭审过程中 , 王贵林表示认罪认罚 。 此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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