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传销者系正当防卫”:权利“水位”又上浮了 | 新京报快评( 三 )

“刺死传销者系正当防卫”:权利“水位”又上浮了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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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到晋安区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 新京报采访人员黄启鹏摄

通过个案的处理 , 起到了社会指引的功能:让每一个公民在身陷传销窝点时 , 感觉到法律站在自己这一边 。 不让法律绑住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手脚 , 这就是在拨正社会公正的天平 , 既有利于填补公权力保护的隙缝 , 也能对之前一度嚣张的传销犯罪形成有效打击 。

从“于欢案”到去年的“昆山反杀案” , 再到今年全国“两会”前检察机关“加班不起诉”的“涞源反杀案”和“赵宇正当防卫案” , 还有赵宇案进入了今年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 , 正当防卫标准在中国的悄然改变 , 让人欣慰 。

而像本案这样对正当防卫权利充分保障的判决 , 既让权利“水位”又上浮了几分 , 也是个挺好的示范 。

□沈彬(媒体人)

编辑:杨林鑫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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