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节能减排奖惩机制

本报济南3月24日电 (采访人员潘俊强)采访人员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 , 山东出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 , 把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 , 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 , 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地区少缴纳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 , 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多缴纳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 。

据介绍 , 山东统筹资金集中支持节能减排、大气、水、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 , 制定差别化的生态补偿政策 。 山东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 , 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按照梯度递减的标准 , 向各市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 。 调节资金与省级节能环保方面的资金共同建立“环保资金池” , 统筹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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