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诚财险北分遭罚:违法变更营业场所 违规跨区域经营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京银保监罚〔2019〕6号显示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安诚财险北分”)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 , 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安诚财险北分处以警告、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 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四)撤销分支机构;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 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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