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惩腐打“伞”不松劲 五策并施促实效( 二 )

为加强办案力度 , 《通知》还明确要求建立联点包案制度 , 由各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行业的办案工作 , 尤其是对惩腐打“伞”工作薄弱地区 , 加强指导督导 。 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 采取定领导、定时间、定责任的方式一抓到底 , 深挖彻查“保护伞” 。

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 经核查后没有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 , 省纪委省监委要求核查完毕后须形成书面报告 , 经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字后报省纪委省监委 。 查否案件在上级巡视、督导、检查、调研中被发现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 , 将严肃追究责任 。

据了解 , 从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 截至2019年2月28日 , 全省共计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516条 , 查结735条;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99条 , 查结209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315起 , 处理295人 。 (通讯员 颜新文 陈信翰 采访人员 吕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