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惩腐打“伞”不松劲 五策并施促实效

黑恶势力背后往往存在腐败问题 。 针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 一些地方扫黑不见“伞”现象暴露出的打“伞”主观认识不足 , 工作手段疲软等问题 , 省纪委省监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建立清单化动态管理、提级管辖、联点包案、查否报告、周报告等五项制度 ,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惩腐打“伞”力度 , 攻坚克难 ,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

“这一举措既是对去年专项斗争成功经验的总结提升 , 更是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中暴露出的问题严查严惩 。 ”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表示 。

《通知》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都明确了“规定动作” , 要求各级纪委监委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 要主动及时介入 , 建立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 , 专案研判 , 逐案开展初核和审查调查 , 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 。 同时 , 《通知》还要求建立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制度 。 对公安机关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涉黑涉恶案件 , 各市纪委监委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 , 配套实行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措施;对案情复杂或有可能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案件 , 结合案情研判 , 原则采取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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