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村主任”将“取消”以下3种人建房资格,部分村民慌了( 二 )

经过农村土地确权 , 农民大多了解到“一户一宅”的建房原则 。 不过 , 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 , 比如一些农民拥有“多宅”但用途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 并且按照要求上缴了相关税费 , 也是可以继续保留使用权的 。 但是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农民不按照正常流程处理这些“住宅” , 今后将被明令不准继续增加建房 。


明年起,“村主任”将“取消”以下3种人建房资格,部分村民慌了

2 , 对民用土地造成浪费的村民 。

不少农民从前已经拥有宅基地 , 但长期闲置不使用 , 或者有些农民拥有住宅却因破损不去维修 , 而想着去新建 , 这种情况也是不能继续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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