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城市试点航空医疗救护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 (采访人员白剑峰)国家卫健委日前确定北京市、石家庄市等21个城市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城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71家医院和急救中心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疗机构 。

近期 ,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在12个省(市)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 试点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辐射能力 , 同时为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 。

根据航空医疗救护的特殊性 , 国家卫健委对医护人员、运送过程、配载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 切实保障运送病人的安全 。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 航空医疗救护不是简单的“航空”+“医疗救护” , 是两个行业的有机融合和相互提升 。 国家卫健委要求 , 各试点地区要统筹院前救护调度 , 强化院前院内衔接 , 实现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快速、高效、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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