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生校园内互砍:杀人少年母亲称其系正当防卫( 二 )

两初中生校园内互砍:杀人少年母亲称其系正当防卫

贵州省瓮安第四中学。 新京报采访人员 韩茹雪 摄

  口角引发“扯皮”

  一把刀从五楼掉落,砸在两座教学楼之间的空地上。多位同学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上午课间操期间,李尚可在教学楼内拿出一把卡子刀,比水果刀长些,在校园属于管制刀具。他的一个“小弟”见状,马上把刀从楼上扔下去。

  这天是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的数千名学生即将迎来五一假期。

  初三6班15岁的陈浩瀚格外沉默,不少同学知道原因,他刚刚跟人“扯皮”了,并将迎来一场“单杀”。“扯皮”是吵架的意思,“单杀”意思是两个人一人一把刀打斗。

  和陈浩瀚扯皮的是李尚可,初三10班,也是15岁。他老家在瓮安县永和镇悦来村,离县城开车要半小时,父母为让他到城里念初中,就搬到县城租房。父亲李鹏程小学没毕业,母亲姊妹十个,当年只念小学一年级就辍学。学习成绩好、老实木讷的小学生李尚可停留在悦来村村民的记忆中,县城初中生李尚可跟着大哥阿龙混。

  阿龙是四中毕业生,比李尚可高几届。多位学生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他在四中名声很大,经常打架,学校广播通报违纪情况里时常有他的名字。阿龙是道上的人,在四中附近街上“虎鹰扎啤店”打工,这成为他们聚会的固定场所。

  金辉也是核心成员,他和李尚可一样,在四中念初三。金辉从小学就是校霸,他的多位同学证实了这一点,“家里有钱。”李尚可“家里穷、没势力”,他的过人之处在于“凶狠”。

  阿龙自称和金辉、李尚可等人关系很铁,“像亲兄弟一样。”他称呼李尚可为“可可”。

  在老师和同学看来,陈浩瀚是个成绩好的老实孩子,从来不混那些圈子。

  远离不代表安全。“那些人就爱找茬儿。”陈浩瀚的同学林茵茵回忆,他们经常随机选择打人对象,“陈浩瀚这种被选中者,没有选择,选择权在对方那里,要么他们不打,要么他们打。”

  陈浩瀚的多位同学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选择是随机的,这种不确定性某种程度上为校霸们树立权威。打人者三五成群,被打者经常势单力薄,几次下来,强者更显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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