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办理一起非法经营食盐案( 四 )

孙某和金某两人一搭一档 , 食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 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 , 短短六七个月就批发出去20多吨食盐 。

2018年6月 , 经当地盐业公司举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孙某和金某非法批发食盐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 两人很快自首归案 。

提前介入:销售金额必须定准

公安机关对孙某和金某立案后 , 发现孙某非法经营食盐的获利认定是个难题 。 孙某的盐定价随意 , 低价促销时常出现 , 其从外地进货也从不记账 。 从现有搜集的证据来看 , 公安机关只能确定两人卖了多少吨食盐出去 , 但是通过销售获得的利润难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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