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临湘市教建投原董事长曹道仁一审获刑五年半( 二 )

本文原始标题为:判了!临湘市教建投原董事长曹道仁一审获刑五年半---来源是:

受贿事实:2008年5月至2018年6月 , 被告人曹道仁任临湘市五中校长和教建投董事长期间 , 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 , 为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 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6.46万元 。

单位受贿事实:2015年至2018年间 , 为解决市教建投招待、协调等经费 , 被告人曹道仁主持召开公司班子成员会议 , 决定以单位名义向有关施工单位或个人索取现金共计201.9万元冲抵财务“白条” , 并要求结算烟酒款36万余元 。

串通投标事实:2016年至2017年 , 被告人曹道仁在其主管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 与投标人串通 , 使公开招标流于形式 , 授意制作有利于某工程公司的招标文件使之中标 。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曹道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数额巨大;作为建教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以单位名义索取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情节严重;作为招标方负责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损害国家利益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串通投标罪 。 被告人曹道仁具有坦白情节 , 积极退缴赃款 , 认罪认罚 , 可以从轻处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判了!临湘市教建投原董事长曹道仁一审获刑五年半

----判了!临湘市教建投原董事长曹道仁一审获刑五年半//----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人大代表听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