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出台条例规范“家校界限” 教父母成为“父母”( 四 )

  一些专家认为 , 现在家长最大的问题之一 , 是不会教孩子 。 那麽 , 谁来教父母成为“父母”?

  《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 , 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 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和身心发展状况;积极参加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

  《条例(草案修改稿)》同时提出 , 根据省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 , 确定重点内容 , 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 推进家校合作 , 沟通、协调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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