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商标侵权假“同仁堂”被罚5万

药房商标侵权假“同仁堂”被罚5万

26日 , 采访人员从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获悉 , 高新区一假“同仁堂”因商标侵权 , 被处行政罚款5万元 。

在该药房的药柜及部分标价签处上 , 有着“北京同仁堂”的字样 。 当事人未能提供其关于“同仁堂”注册商标的授权使用证明 , 只有与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有《展示促销专柜合作协议》 。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 , 该公司并非“同仁堂”商标注册人 , 也未取得商标使用授权 。

“同仁堂”是中国驰名商标 , 该药房所使用的标识 , 与“同仁堂”注册商标近似 , 对消费者造成了混淆 , 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 , 侵犯了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 该局对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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