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的孩子要不要判给无生育能力的男方( 六 )

女方代理人是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柯直律师 , 针对最高院《意见》中的这条“优先考虑”“丧失生育能力的” , 他认为 , 丧失的意思是失去 , 是指原有的现在不再有 , 并非是本来就没有现在也没有恢复能力的那种 。 所以本案被告人不适用该条款 。

如果子女都要判给不能生育的这一方 , 这是对经受了万般艰难才得以生育孩子的女性的抚养权利的一种剥夺 , 是极不公平的 。 第三 , 女孩由妈妈来抚养 , 更为方便 。

日前 , 江干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 结果如下:

首先 , 尽管用的是他精(精子库的精子) , 但是孩子是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的人工授精 , 视为婚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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