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谨防“以房养老”被用来诈骗( 二 )

自2014年6月份开始“以房养老”试点工作以来 , 该政策的推行并未受到热捧 。 截至目前 , 仅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 , 而且出单量很少 。 虽然政府有关部门针对“以房养老”出台了指导意见 , 但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少困难 , 特别是缺少配套的落地细则 。 此时 , 一些民间非保险机构跃跃欲试 , 个别机构更是利用政策上的漏洞打起“擦边球” , 甚至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混迹其中 , 搞起了“以房养老”类型的欺诈 。

要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 一方面必须对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公司的资质严格把控 。 虽然相关政策已经强调正规保险公司是开展此类业务试点的主体单位 , 但对非保险类公司并未禁止设限 。 即便如此 , 合法、正规、信息透明等要求 , 依然是审核一家公司是否有能力、有诚信开展这一业务的基本前提 。 与此同时 , 对那些打着“以房养老”旗号从事欺诈活动的个人和企业 , 必须依法严惩 , 加大违法成本 , 使其得不偿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