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小贪小占不可纵( 二 )

从党性上看 , 这类问题混淆了公私关系 。 古人讲:“一心可以兴邦 , 一心可以丧邦 , 只在公私之间尔” 。 党章规定了党员要“克己奉公” ,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 核心就是要求党员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 。 如果处理不好这个问题 , 党员干部身上出现各种脱轨越界、跑冒滴漏的行为 , 就在所难免了 。 因此 , 不要认为偷拿一点、贪占一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 这些也不仅仅是私德好坏问题 , 而是事关民心向背的大事 。 任何在行使公权力时“夹带私货”的行为 , 哪怕再小再不起眼 , 都是在以权谋私 , 都是背离党性的大问题 。

从宗旨上看 , 这类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 我们党从弱小走向强大 , 依靠的是人民群众;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 , 都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美好生活 。 群众利益无小事 , 一枝一叶总关情 。 现在 , 时代变了 , 环境变了 , 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没有变也不会变 ,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仍然是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 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 不管程度大小 , 都是背离党的根本宗旨 , 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大问题 , 必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 特别是对那些伸向扶贫、救灾、困难群众补贴等民生资金的黑手 , 更要拿出“恶竹应须斩万竿”的态度 , 坚决予以惩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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