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治劣 构建化妆品监管新格局( 二 )

三是产品“冒牌” 。 为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 造假者往往通过仿制正品包装(甚至购买正品容器包装)、在瓶身伪造防伪喷码(如通过一些隐蔽途径 , 从一些品牌化妆品内部人员处获知某一段时间在售的化妆品喷码号段 , 在假冒品上喷上与正品同步更新的喷码)、伪造采购小票等手段来迷惑消费者 。 且假冒伪劣化妆品由于用料低廉、生产灌装不规范、不进行功效性及安全性检验 , 所以安全性无法保障 , 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安全规范》)中明确提出1000余种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 并限定了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和染发剂可用种类及限制浓度 。 但是 , 一些造假者为了使产品快速产生明显功效 , 擅自添加禁用成分或超量添加限用成分 , 如为达到祛斑效果 , 在美白类化妆品中添加禁用组分氢醌(化学名对苯二酚) 。 氢醌能够通过抑制催化黑色素生成的酪氨酸酶的活性 , 调控表皮黑素细胞代谢过程 , 使黑色素减少 , 进而达到美白祛斑的效果 。 然而 , 氢醌在一定浓度下可致黑色素细胞变性、死亡 , 并因刺激性强造成刺激性或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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