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 25种药品平均降价52%( 二 )

此次本市印发的《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 , 严格按要求参加试点工作 , 完成承诺采购数量 。 同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

本市执行国家试点确定的药品范围 , 将中选药品统一挂网 , 统一调价 , 带量采购 。 其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内的药品 , 经价格联动或集团谈判 , 对于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可作为中选药品的补充进行采购销售 。

参照历史采购情况 , 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用药结构特点和有利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因素 , 将国家试点中选药品本市承诺采购数量任务分级分类分解至各区、各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带量采购协议 ,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确保完成数量任务 。 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及时更新中选药品信息 , 做好与现行网上采购药品的衔接 , 定期公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药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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