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 25种药品平均降价52%( 三 )

市医保局要求 , 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切实保证用量 , 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 医疗机构要畅通进院渠道 , 将中选药品及时纳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 优化用药结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 , 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院用药品种规格数量等为由限制使用 。

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 将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 。 一方面 , 对通用名属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中选药品 , 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 , 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不变;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 , 适当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 , 以其实际价格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 , 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不变 。 另一方面 , 在总额预算基础上 ,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 , 引导合理用药 , 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 (采访人员 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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