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给商户发请帖惹众怒:这不变相索贿吗( 二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商业管理公司提交了一系列证据,证明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了员工手册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小王作为与会人员也投了同意票,故该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审理本案的依据。小王的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 第6条的规定,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判决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小王不服一审判决,向无锡中院提出上诉。无锡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之余宴请他人很常见,但因为请客而被单位开除的情形却并不多。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因请客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关键还是要看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及劳动者行为的严重程度。

法官表示,小王作为物业副经理,肩负受公司委派对商户进行管理的职责,其以儿子举办生日宴会为由,向直接管理对象发出请帖,该行为已有收受礼金之重大嫌疑。因遭受举报,小王受到公司约谈,虽收回了请帖并取消了宴会,但之前派发请帖的行为必将妨碍其正当履行职务,且已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符合该公司员工手册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具有一定职权的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之余的人际交往也要有所约束,不要做出明显有碍自己正常履职且违纪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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