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财务,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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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村卫生室财务 , 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村卫生室管理发生重要变化 , 人员、业务、财务等都将被卫生院全权管理!

3月26日 , 天津市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要求到2020年底 , 全市各涉农区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

那么 , 什么是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呢?

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 , 以镇街为范围 , 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下同)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下同)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

应该说 , 乡村一体化要从外部的一体 , 走向从外到内真正的一体化了 。

建立村卫生室岗位人员“区招镇管村用”管理模式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村卫生室岗位人员“区招镇管村用”的管理模式 , 村卫生室新进岗位人员由各区负责统一招录 , 卫生院根据岗位设置统一聘用 , 安排到村卫生室服务 。

卫生院负责人作为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 , 选择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村卫生室主要负责人 。 未被聘用和不愿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 , 鼓励取得医师资格后依法执业 。

从以上规定来看 , 《实施方案》推行后 , 村卫生室人员将由卫生院根据岗位设置统一聘用 , 未被聘用和不愿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 , 若想要继续从事诊疗工作 , 就需要获得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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