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谈共享单车押金:原则上不收取押金并不得挪用

中新网3月28日电 近日 ,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今日表示 , 《办法》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押金 , 明确用户的资金收取标准 , 并要求不得挪用押金等 , 引发广泛关注 。 交通运输部将吸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

中新社采访人员 张远 摄

资料图:共享单车 。 中新社采访人员 张远 摄

3月28日 ,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 , 新闻发言人毛健围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 , 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介绍有关情况 。 有采访人员提问 , 19号交通部公布了《关于运输新业态资金管理的办法》 , 大家普遍关注单车押金的部分 , 尤其这是一个未来咨询意见的草稿 。 请问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交通部会不会主动介入解决这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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