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放逐与救助:民国麻风病人的三种命运( 九 )

蔡明开始了她的新生活 。

按照中华麻疯救济会总干事邬志坚1927的说法 , 偌大的中华民国 , 除了一二处麻疯院为国人所自办外 , 其余救济机构差不多完全操之于西方传教士之手 , 当时全国麻疯院总计不超过20处 , 假定每院容纳100人 , 仍是100万患者中的极小部分 , 五百分之一 。

“其余九十九万八千之疯人 , 求救无门 , 谋生乏术 , 大都辗转道途 , 沿街乞讨 , 不但寄生社会 , 加重公众负担 , 而且混迹人群 , 到处传播毒菌 , 吾国社会问题 , 实无较此更为重要 。 ”邬志坚说 。

此后十年 , 麻疯院的救助在艰难地扩展 , 但偏见与恐慌仍在弥漫 。 1937年 , 广东省终于发生逾万人的针对麻风病人的集体杀戮 , 将这种歧视与迫害推上了巅峰 。

本文原始标题为:屠杀、放逐与救助:民国麻风病人的三种命运---来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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