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编办原副主任李建军受贿290余万元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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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3月30日电(采访人员张亮)采访人员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宁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建军受贿案日前一审宣判 , 李建军受贿29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07年至2013年 , 被告人李建军利用担任宁夏永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 灵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 , 在企业发展、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82万元、英镑1万、欧元4000元 。 案发后被告人李建军的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43万元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李建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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