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5月起携宠物入境可免除30天隔离免疫( 三 )

公告细节

具有以下情形的宠物免于隔离检疫

(一)来自指定国家或者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 , 具有有效电子芯片 , 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二)来自非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 , 具有有效电子芯片 , 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三)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 , 具有有效电子芯片 , 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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