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管严”也可能是家暴?湖南的这部《草案》引网友热议( 二 )

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 一审稿提出 , 各级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 依法做好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工会会员、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 对此 , 不少委员在一审稿审议时呼吁重视老年人被施暴现象 。

这一问题在二审稿中也得到了完善 。 根据二审稿 , 老龄工作机构也应当在职责范围内 , 依法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

长沙天心区反家暴基地负责人邹美红告诉采访人员 , 这样的修改更全面 , “当今社会不是只有妇女才是受害者 , 还有老人家及软弱的男士也是受害者” 。

令邹美红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上门女婿的案例 。 “男的老家是河南农村的 , 来长沙这边做了上门女婿 , 结婚七八年了 , 岳母骂他 , 他老婆也打他 , 生气了就扇耳光 , 他就一直过得不开心 。 ”邹美红说 , 男子向她求助后 , 他们就上门找双方做工作 , 经过多次沟通 , 最终成功调解 , “后期几次回访 , 也说没问题了” 。

孩子遭遇家庭暴力 , 怎么办?草案二审稿是这样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 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 , 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 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禁止虐待、歧视和伤害未成年人 。

接到家暴受害者投诉 , 各机构应如何处理 , 草案二审稿做出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受害人所在单位接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投诉、反映和求助 , 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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